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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4-01 16:03:21
全体员工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结合工作实际,经企业研究,现就2017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2017年4月2日(星期日)至4月4日(星期二)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1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二、关于提报加班计划
要求各部门根据各自生产任务,拟定部门加班计划,经部门负责人签字、分管领导审核后于2017年4月1日(星期六)下午下班前交人力资源部309办公室田原处。
三、关于严格加班签到、签退工作
要求企业内业加班人员在加班期间上午8:30之前,下午1:30之前进行考勤机登录,并到值班室签到、签退。
对下列无法进行考勤机登录并进行签到、签退的员工,在假期结束后三天内,经部门负责人、分管副总签字后以部门为单位上交人力资源部,以便核算加班工资:
(一)外业加班无法到企业签到、签退的员工;
(二)未在部门加班计划内而加班的员工,须写明加班事由。
人力资源部将随机抽查各部门加班情况,凡未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签到、签退的,以及发现在加班时间上网、玩游戏、不在岗等情形的,人力资源部在核算加班费用时将不予统计。
四、关于严格车辆使用工作
放假期间,企业所有公务车辆需严格按照《车辆夜间停放地点分配表》进行停放;要求在节假日期间用车的部门需报分管领导审核、综合部备案后,方可用车。
节假日期间,请企业员工注意出行安全并保持通讯畅通。
2017年3月29日